公司新闻|NEWS

当前位置: 主页 » 新闻动态 » 公司新闻

私自封闭走廊违规装修要不得

发布:小编 浏览:

  赏金船长近日,如皋市城管局接到居民举报,反映如皋市如城街道司马嘉苑某住户将进户门和旁边外墙砸掉,将进户门外移至电梯出口至走廊拐角处,占用封闭走廊公共空间,影响周围采光和通行。

  如皋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勘察发现,被举报人周某为该楼层的最东侧边户,在走廊紧靠电梯出口的位置设置了一道防盗门,不仅遮挡了走廊窗户,而且占用该楼层消防通道,对同楼层居民的采光和通行均造成了影响。

  执法人员当即约谈周某,向其宣传法律法规,告知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,同时从民法的角度普及物权、相邻权的相关知识。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之规定:“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,不得侵占公共空间,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。”周某私自封闭走廊空间是典型的违规装修行为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:“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、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,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。”周某入户门外的走廊属于建筑物全体业主共同共有,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共有部分占为己有,周某将部分走廊私占并封堵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,相关权利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。

  经过多次上门与周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耐心倾听其诉求,通过耐心细致的解答与沟通,对周某的抵触情绪慢慢有了缓解,目前已经自行改正,入户门和走廊均已恢复原状。

  如皋城管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违规装修要不得,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。(吕艺卉 环青青)